法律问答

昨天晚上朋友请我吃饭,在席上朋友的朋友,侮辱我叫流氓,连续几十次,在回家的车上骂了好几次,在歌坛骂了好几次。请问律师。这是侮辱罪吗?

名誉毁谤
2021-05-01 11:58: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嫌侮辱罪,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自诉。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罪客观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侮辱罪客观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败坏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另外根据《刑法》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侮辱行为才构成本罪。
    背后捏造是非侮辱人,如果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比较严重,造成了损害后果的,可能构成侮辱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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