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40天左右去桂林市龙胜县妇幼保健院检查,验尿显示阳性,做B超照不出是否正常怀孕,医生当时说可能是宫外孕,只是叫我回去休息,我回去后第6天就出现肚子很痛的感觉。我马上去龙胜县医院检查,医生说是宫外孕,要求马上做手术,在手术过程中医生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建议切除右边的输卵管,我就同意切除了右边的输卵管。我原本怀孕就比较困难,这次手续切除了右边的输卵管,现在只有左边的输卵管,我担心以后很难再怀上小孩了。如果在县妇幼保健院检查时,医生帮我再全面仔细检查或者建议我去医疗条件更好的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及时发现宫外孕早做保守治疗的话,我就不至于切除输卵管了,请问我可以追究妇幼保健院医生的责任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1-07 08:53: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