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惠州的一家上市公司工作?我刚刚工作了五个月?突然生病了?去医院检查急性脑梗塞?在主任医生的安排下?住院10天后?恢复正常,回到公司工作。突然,科长让我去办公室?他说让我辞职,回家养病。我很惊讶。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能弥补吗?

2021-05-01 11:33: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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