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丈夫在实体店吃饭,被旁边喝醉的男人打得轻伤,双方都不知道。殴打者已被拘留。后期,我方协商赔偿15000元,不接受打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1-05-01 11: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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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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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先了解双方打架事由,如果造成伤害的可以报警处理,根据医院检查确定伤情,双方协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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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