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从事民爆物品管理的保管员,即库管员。按照民爆物品管理的规定,要求每班三人,24小时值班制度。我所在公司只安排了三人,并要求24小时值班,还没有公休,法定假也没有安排休息,而工资是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2480元,无公休、法定假工资补贴请问这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吗?如不符合规定,我应怎样维护自己的仅益?

2019-01-07 08:51: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缴费工资应当等于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少缴社保费,责任应由其承担。
  •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4、伤残津贴: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5、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要考虑的因素有: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确定的方法通常有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
    比重法是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再统计出其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加上一个调整数。恩格尔系数法就是根据有关数据,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再乘以赡养系数,加上调整数。
    中国内地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均正式颁布实施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如果签的劳动合同内写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工资部分低于当地的再低工资标准的合同,劳动者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中部分有效,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补签工资调整到高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劳动协议。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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