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签订的劳动合同是26天制月薪,今年公司于2月1号至9号放假,10号开始上班,我因结婚请假至2月25日,2月份26,28共上两天班。我有5天年假,3天法定假,3天婚假,请问工资应该怎么算?公司扣3天周六双薪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07 08:45: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国家法律规定,婚假为3天,如果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可增加假期.省规定:对晚婚的,延长婚假10天。因为休婚假被扣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婚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假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员工休婚假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但是,职工需要在法定婚假之外另行请假的,用人单位有权拒绝,劳动者未经批准不出勤属于旷工,达到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天数,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单位依法应当支付劳动者工作时间内的工资,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以及其他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等,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即使未与劳动者签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发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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