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工商注册类型和企业注册类型有意义吗?我认为《企业法人注册管理条例》中只提到了几种,但《企业注册类型划分规定》中有很多种。

企业法律顾问
2021-05-01 10:24: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我国公司法律,有限公司的股东属于公司行政登记的事项、即行政许可的内容。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构成股东变更的事实时,应提交公司登记机关作相应变更登记。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在相关到发起人股权转让、大股东监控和公司收购三个事项时,要向证监会报告备案,相应事实形成并或证监会批准后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或变更。
      一般股权转让未构成有限公司股东主体变更或股份公司的股票交易不需要到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当然有限公司在年检时应当将反映资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比例的股份变化提交公司年检机关(即登记机关)备案。
    从法理上来看,我国实行法定资本制,公司承担无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故有限公司股东的股份应当在动态中确定和公开,至于动态备案的周期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备案不是许可,不需要法定。
    登记机关一般在年检的义务中包含审查备案。
  • 根据《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企业的类型有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 通常来讲,注册企业类型有:有限责任,股份制合作,个人独资,个体工商业户这几种类型。有限责任企业是目前最普遍的。主要指以企业注册资金为限度承担企业债务和分享收益的一人或多人(企业也可为出资人)出资的企业性质法人企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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