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起诉借钱给我的人已经判决了。我也申请执行已经五个月了。被执行人也上了失信名单。法院不知道对方在外地发生了什么。调查银行没有钱,没有抓人。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21-05-01 06:25: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  
    3、在执行中当事人间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一方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一方向法院申请恢复原法律文书执行的,申请执行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5、行政决定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 你好,可以要求办案民警及时处理
  • 你好,与执行法官沟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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