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别人未婚出生的婴儿,本人没有孩子,想收养,双方要办什么手续?

收养
2021-05-01 06:2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 未婚送养孩子的,需要双方共同送养,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送养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1、送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提供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生规定协议书;
    3、提供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证明;
    4、送养方与收养方必须订出协议
  • 依法办 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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