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在公司的分公司工作,现在分公司关闭了,一个月前通知们,公司说让我们去总公司工作,都在同一个市,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我们不想去,这种情况有经济赔偿吗?公司在深圳市。

2021-05-01 03:26: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解散员工如何赔偿的回答如下:
    1、经济补偿金只能是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按照本人停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2、产假期间的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是错误的,按《生育保险条例》规定: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3、所以除了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可以要求补足产假期间的工资。
  • 分公司解散可以向总公司要求赔偿,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 公司地址确实发生了重大的,导致了员工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则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根据工作年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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