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丈夫负债累累。现在债务人找到了我们,但丈夫却失踪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没有积蓄,只有一套房子,但是从亲戚那里借钱买的,没有欠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还。在这种情况下,我需要偿还我丈夫的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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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需要共同偿还的。《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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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无力偿还可以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分期支付债务;如果依然无力偿还的,只能以债务人现有的财产来清偿;债务人长期不还债的话可能会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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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需要共同偿还的。《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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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