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结婚彩礼的事情???是这样的我和我老公订婚我家要了三万元??我爸给我一万元??给我老公家退回一万元???因为我们那里是农村流行反钱结婚彩礼也是???结婚彩礼钱要了六万零六百??送彩礼那天老公家的人都要走了?我爸都没说给人家反?的意思??我老公就让我去问问???我爸说不给他们反了??还让我和他们说我们这里不兴反钱??订婚的时候就反了??现在又说?不兴反???我有点生气??就和我爸要???他也不给???整的我在老公家很尴尬??有点抬不起头了???我朋友结婚人家他们都反了??彩礼钱也存到卡里给了自己的女儿????我爸之前就说这钱他不花给存着??说我用的时候再给我???订婚留的一万块他都花了???之后还和我要过钱?我也给了????现在我怀孕了七个月了???又想要买房子付个首付??想和我爸要他说不给我了??我家里条件不是很好??一般家庭???爸爸还在我没结婚之前和我说要我供我弟弟上大学??我也答应了???老公家也是一般家庭??公公生病了不能上班???只有一个月两千元的养老金???我该怎么办???这钱是要还是不要??老公虽然嘴上不说???但是也很生气???又没办法

2019-01-07 07:02: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 双方只是订婚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可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根据民事法律的性质和规定,男方向法院提出返还彩礼的请求后,法院才会支持。如果男方不提出,可以不返还。 在亳州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实务中,在领取结婚证以后一年以内离婚的,一般返还40%左右;一年至两年间离婚的,返还20%;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的,最多可以再增加10%,但是需要男方提出证据证明造成其经济生活困难。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对方没有尽到照顾和支持家庭生活的义务,可以要求离婚。

  • 1、 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 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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