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一下!本人2012年12月就职一家公司,到2015年5月因为该公司经营不善,从14年12月起到18年4月没有给员工交社保,也没有相关人员办理停保手续,导致我的社保一直欠费3年半。由于情况特殊,任何劳动合同材料也都遗失,跟相关部门协商后,4月底申请了强制停保。该公司虽然没有倒闭但已经找不到相关负责人了,请问我要办理失业证要怎么处理?什么材料都没有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07 06:16: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办理材料:  《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离职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入职登记表》两张一寸照片《失业证用》。
    二、办理流程: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必须本人持身份证等以上的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和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2、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三、参照《社会保险法》有关条款: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失业证证明了你的失业状态,可以拿着到新单位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办理完毕后可以缴纳保险。因此要求你先去办理失业证才给你缴社保,目的是为了让你的社保缴纳时间段有个延续性。
      
      办理失业证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国家规定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在24个月之内,重新就业的,办理就业登记,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也可以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参加职业培训等优惠政策,不过不过期间不能上社保了。

  •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
    二、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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