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生病的那天,我告诉老板娘我辞职了。她不同意,也不理睬任何人。后来我离开了,所以我能拿到工资。

2021-04-30 18:4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当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支付工资的基础上,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但必须遵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辞退劳动者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若不符合上述情形,则须支付赔偿金。
  • 辞职无需批准,但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建议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将辞职书邮寄到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门,在邮单上写明所邮寄的物品是“辞职书”,并妥善保存回执,以便在产生争议时使用
  • 您好,解答您的问题:

    1、只要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安排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即使单位不同意你的辞职,不安排工作交接,你也可以正式离开该单位。

    2、所欠工资及其福利待遇应按时结清,违者可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
    祝顺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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