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我们离婚了。法律上我能拿回属于我的东西吗?而且,我该怎么办,需要用什么方法?

离婚
2021-04-30 15:57: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对一方不支付补偿款的行为,另一方应依法向法院起诉。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主要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