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男朋友没登记,没结婚,共同每人个付一半拿钱购买的房子,付的首付,但是每个月月供都是我在还款,房子和房产证现在没下来,现在我们要分手,房子想过户到我自己名下,我要怎么做才能过户到我个人名下??购房合同,银行贷款都是我们俩个人的名字

2019-01-07 03:46: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买卖双方携带相关手续到该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递交申请,三天左右受理后,会有房管员打电话来核实情况,约买卖双方到该房屋进行测评(测:测量产权证与实际房屋面积是否相符;评:评估房屋价值),确认房屋所属产权状况(产权如有争议的,要在提出申请前解决,已解决的也可以再次向房管员提出疑问得到解决),确认交易。

    2、根据房管员给的房屋评估价格来定相关费用的收取金额。(例如:契税,也就是更名费,是房管员按的评估额的1%-1.5%收取)。

    3、在买房跟随房管员到该房屋测评时候,可以要求卖方出具该房屋的各种缴费单据进行核对(例如:户籍问题,取暖费,物业费等等)清费。

    4、房管员就会告诉你哪天到房管所办理后续的手续,包括哪天需要买方(或买卖双方)到房管所办理手续交费,哪天拿证等。此过程允许办理人请专业办件人员或单位出面代为办理。

    5、如果要贷款买房则需要至少跑三次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 未婚同居买房,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属于共有房产,可以双方协商处置,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咨询,一般1-3%购置税

  • 1、结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全款买房,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有证据证明出资情况,那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且一方否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则只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结婚前,一方出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只登记在出首付款的一方,那离婚时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房子归登记房,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均分割;
    3、在结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变更为夫妻共有,但未办理公证,也没有办理房产更名/加名手续的,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口头承诺不可信!);
    4、夫妻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分割财产时会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愿。如果确定是赠与未成年子女,但就是未成年子女的个人房产,由直接抚养一方暂时管理,如不是,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6、结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子无论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可以适当多分;
  • 办理农村房子过户,首先必要的条件之一就是购买的或继承的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则需要请原户主帮忙去办理房产证,然后才能过户。
    (一)、农村房产证怎么办
    1、提交材料,提出申请: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其他必要材料。
    2、房管部门受理;
    3、公告;
    4、审核;
    5、收费;
    6、记载于登记簿;
    7、发证
    (二)、农村房子如何过户,手续怎么办当购买的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后,就需要向国土部门提出过户申请了。具体的过户手续如下:
    1、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
    4、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
    5、报国土局审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