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政府征收了我村的田地,答应给我们一些房地,但是到现在还没有实现目前为止还没有实现。这些土地已经卖掉了。现在它们必须征用我们的土地,甚至不给我们自己的土地。我们农民真的必须征用所有的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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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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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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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