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在电站工作了好几年,结果停职了,最近听说被除名,找到了工作单位,负责人没有赔偿,可以请求赔偿吗?

2021-04-30 09:59: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用人单位停薪留职的就是变相的向让你们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不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造成的停工的至少享有基本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要先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看看合同有无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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