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借给我工资,经过劳动仲裁调停,对方答应12月29日支付,到期后,对方没有履行,1月2日,我申请了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对对方有什么影响?我申请强制执行,如何申请交通费等损失?

仲裁
2021-04-30 06:48: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相关子女抚养费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已经判决的,想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申请的
  •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方式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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