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公司将撤回商店。我已经工作四年了,说我应该去总部。我不想去。没有其他补偿。我敢做什么?
-
要看你是否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看是否欺诈订立合同
-
可以协议要求补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