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苏州工业园区一家公司上班,我刚进公司不到俩个月,由于我是新人,老员工一直欺负我,我不敢顶撞他,到了第二天晚上,上班的时候,在公司的班车上他把我叫了过去,就拿出一把刀捅了我,当时我晕了过去,后来我报了警,经过警方审判他赔偿了我,但是公司把我俩都开除了,公司认为我们属于打架斗殴,我认不属于打架斗殴,我认为我没有犯错,公司劝退我辞职,这样合法吗?

2019-01-06 18:5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班期间打架斗殴,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用人单位以此为理由,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是可以的,不存在违法行为。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得不到任何的补偿。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开除与辞职的区别:  
    1、离职的原因不同。开除是因为严重违法或严重错误而离职。辞职可以不因任何理由辞职。  
    2、离职的待遇不同。开除离职没有任何补偿。辞职离职有工龄补偿。  
    3、做出离职决定的主体不同。开除离职,做出决定的主体是单位。辞职离职,做出决定的主体是劳动者自己。  
    4、离职的时间不同。开除决定做出后,对劳动者限期离职。辞职离职,要提前30天递交辞职报告,不能立即离职。  
    5、离职的性质不同。开除是强制离职。辞职是自愿离职。
  •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话,需要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此公司开出应当符合我国劳动法的条件,否则就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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