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想协商,但他不同意。借款多,经过我的手,家里的房子卖了也正好还债,我想慢慢还债,不想卖房子,房贷还剩六年,建议他离开家,孩子由我养育,他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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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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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要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如其中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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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