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抛弃女儿和妻子25年,几年后妻子死亡,女儿由阿姨抚养,父亲老了,病了,要求抚养,女儿该付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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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
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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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可以诉讼,建议及时搜集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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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后,不需要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承担未成年子女全部或者一部分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至于抚养费应该给多少和要给持续支付多长时间就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那么就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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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