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马上辞职,但是公司不认可。我还有两个月的工资。如果我自己不去的话,公司会扣除我的工资。怎样才能减少损失?

2021-04-29 05:34: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劳动合同法》第37条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辞职时,并不需要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要提交了书面的辞职报告,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批准,30日后他就可以离开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也必须为其结算工资,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而在试用期内的更简单,只要提前3日和单位打个招呼,而且也不必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其实就没有员工辞职的审批权。
  • 两个方面,没有签订合同是公司不对,应当补交你的各项社会保险,因失误造成损失,单位一般有权向你追偿,是否可以全额扣除工资,应当根据具体的事实情况确定
  • 你好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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