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村土地办事处的人说要统一回收,建蔬菜隧道,每年只给普通人每亩600元,而且是强制性的,合理吗?

暴力伤害
2021-04-28 19:59: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关于土地的使用年限。我国土地的产权属于国家,老百姓购买的是商品房的产权,以及房产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土地的产权。土地的使用年限分为下面几种,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以所在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所示为准。
    二、关于到期后的处理办法。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 非农业户口继承的土地将被回收。超标的宅基地。空闲或房屋坍塌两年以上。这些两年以上空闲宅基地坍塌房屋未使用的,不确定土地使用权。为办理手续的土地,耕地确权证书中,农民合法耕田是由村集体统一分发的
  • 您好,视具体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