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别人付的钱我用了,我没有存款,没有房间,没有车,只剩下自己,现在我还不起70万,我自首,几年,判决出来,还债?

刑事辩护
2021-04-28 12:28: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欠债不还,规定是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者债务人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有人欠钱不还怎样讨债|||  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或者起诉两种方法。  
    一、支付令  
    (一)什么是支付令  支付令是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指对于以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 详细>>
  • 你好,建议还是尽量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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