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丈夫起诉离婚。我也收到法院的发票写答辩书,交给了法院。被劝说回去,一起生活了半年。他还没有改变。打我,打孩子们,我现在去法院,以前的起诉书还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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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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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