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私人做生意,没有单位,挂靠在一家单位上(已签合作协议,私人雇工与公司无关)。我在2005年2月份请了个人做后勤杂务,至今未签劳动合同,因没有成立主体单位,也没有交保险。她今年8月底主动辞职。工资已按月及时结清。现在,她每天到挂靠公司去闹,要求赔偿:1、5年的工龄赔偿,2、5年的保险赔偿,3、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咨询律师:1、她起诉挂靠单位,是否合法?2、她要求的赔偿是否合法?3、私人(没有注册企业)用工是否遵循劳动法规?谢谢指导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06 10:14: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未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
    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仍按《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双方明确意愿进行签立吧。个人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而公司方要盖公司公章及法人代表私章或者法人代表签名。
    有效合同
    有效合同是指一般来说只有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生效条件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否则有可能不仅无效而且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合同的有效要件是法律评价当事人合意的标准,故应不同于合同的成立要件。按《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合同的有效要件应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有学说认为,这三项要件再加上标的可能与合法,作为合同的一般有效要件。一些特殊合同可能有一些特殊的有效要件,如对外合作开采石油合同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生效。
  • 发起设立的公司,主要包括下列流程:

    1)制定公司章程;

    2)发起人认购首次发行的股份;

    3)发起人缴纳出资;

    4)全部股东缴纳完毕后,应当由法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5)选举董事长和监事会;

    6)申请设立登记;

    7)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
  • 你好,公司不交保险,职工可以带着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劳动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职工有向单位要求补偿的主张如下: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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