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在2015年买了一栋房子,房价一直在下跌,所以我没有办理入住手续。现在我已经发了一封律师的信,敦促我支付物业费。我应该付钱吗?

其它
2021-04-27 21:5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律师函引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
    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 房子没有入住也要交物业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业主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后,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业主即使未居住也需按时交纳物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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