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城中村祖产拆迁,只有老契约(有印花税),父母过世多年,未过户,我是城市户口。请问律师朋友,我可否享受安置补偿?

消费者维权
2019-01-06 08:10: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城镇户口较之农村户口的优势已经越来越微弱了,以前从农村户口迁入城镇户口的限制很多、困难较大,现在在很多地方已经出现了限制城镇户口迁回农村户口的规定了,个人认为城镇户口的主要优势在于让孩子免费入学享受城市的义务教育,如果不是城镇户口或不在户口所在地入学,就往往需要交一笔不菲的择校费用。当然有个别城市的公务员考试也会限制本地城市户口的要求,但不是很普遍。
    现在很多退休后的城镇居民努力想把户口迁回农村,则主要是为了合法拥有农村居民才能拥有的耕地,建一个小庄园安享晚年。当然也不排除个别人为了分取农村土地征用费等等而想办法把户口迁回农村,反正从城镇往农村迁户口的,主要原因总离不开“地”字,可见农村户口的优势在于“土地”。
    防止城镇居民与农民争地,也是这种逆向迁移受限制的主要原因之一。
  • 分情况:
      
    1、房子拆迁时遗嘱人健在,遗嘱人可以重新立遗嘱处置房子拆迁后带来的财产变动,如果没有重新立遗嘱,则因拆迁带来的利益归被继承人所有。
      
    2、房子拆迁时遗嘱人已经去世,则遗嘱人生产所立的有效遗嘱,依然有效,该房产的拆迁利益归属于遗嘱中的继承人或受受遗赠人。这种情况下,房子拆迁,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
  • 城中村拆迁存在的问题:①、城中村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存在大量没有登记在册没有取得建设施工许可的“违章建筑”,这些建筑在拆迁方的补偿标准里很多是没有补偿的,而在村民看来却是自己合法拥有的住宅,应该获得拆迁补偿,这是城中村改造工作中的一个非常突出的矛盾。北京栩锐律师事务所认为,对于这部分建筑,不能粗暴的以“一刀切”的方式全部认定为违章建筑,而应该充分考虑历史原因,考虑到房屋是否建设于现行的《城乡规划法》生效以前,考虑到村民的家庭居住需求来进行补偿。
    ②、拆迁补偿过低。很多村民在城中村里的房屋是能够满足自身的居住需求的,部分村民则出租自建房屋用于盈利,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方案与村民预期差距过大,也是双方矛盾形成的原因之一。
    在这里拆迁方应该充分考虑本地居住水平和生活水平来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方案。
    ③、拆迁过渡时间长、安置落户进度慢、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由于城中村改造项目都是先拆后建,但是从拆迁开始到村民回迁落户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村民生活保障、子女教育等问题都需要拆迁方及时兑现双方签订的协议。
    其次,安置小区的建设及配套措施的质量不过关,致村民生活水平下降等情况也是常见的城中村改造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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