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们厂生产车间从深圳搬迁到湖南,只留销售部在深圳,我在厂从事的是生产车间技术岗位五年多,我不想去那边。1.公司给我有经济补偿吗?2.从事的工作也有粉尘,公司也没有给我们身体体检,可以要求公司搬迁之前给我们身体检查吗?

2019-01-06 06:08: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除有毒有害的岗位的明确要求,普通岗位并无明确要求。劳动法律对未成年工人(16-18岁)有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人,在入职时必须进行身体检查,而且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之后每年一次,只至满18周岁,满18周后,距上一次体检超过半年的,需再体检一次的。
  • 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变更后的地址没有搬出原来的市的话,以此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比较难得到支持的,不过也不是必然的,若是走法律途径的话,要看具体情况和双方的证据。
      如果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应当经过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程序,协商程序走完后,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并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 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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