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叔叔有精神病,经常打人,可以带他去精神病院吗?需要监护人的签名吗?监护人的责任义务是什么?我可以放弃监护人的权利吗?

2021-04-27 14:13: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法院会对需要强制医疗的人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4条的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根据你的描述,你亲戚到处打人,显然有暴力行为,根据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时候造成的危害结果,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的,不负刑事责任。
    为了保护公共安全及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对精神病人实施强制医疗。行为人的日常表现,精神病人的病情状况,是否常常出现伤害他人的情况,都会成为法院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的关注点。

  •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生命健康权被不法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证被监护人在生活方面的基本需求;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保证其财产不受不法侵害。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处分其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保证被监护人的身心发育和成长;
    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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