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7月1日发生交通事故,不是汽车,而是腰部骨折受伤,对方是汽车,有保险,交通生产大队的责任判定书是同等的责任,我想问一下这个过失费用等具体的赔偿方法。

2021-04-27 12:1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期间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交通事故全责,对方轻微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车损应当理赔的钱是: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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