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资没有支付40天的工资,然后下个月一起支付,支付2个月的工资,扣除税金,和我有关系吗?不应该让公司扣除吗

2021-04-27 08:24: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因为工作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这需要区别对待:
      
    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比如因为失恋啊、心情不好啊,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
      
    2、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50%左右;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
      
    3、劳动者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劳动者承担。比如让没有保管义务的销售员承担盘点后的货物损失。用人单位不能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这个要看公司财务制度

  • 1.如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反之,单位有权决定工资的发放方式,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可以的。
    2.双休日和法定假日如存在加班,公司应按法律规定计算加班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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