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刑事拘留,关进了看守所,会判行吗

刑事辩护
2019-01-05 21:05: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驾驶员在开车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交通事故的,是需要及时报案处理的。如果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安司法机关是可以将其拘留的。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 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个案件一般可分为刑事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三个阶段。所以从被拘留到最后法院判刑大概要经过三到五个月。判刑之后如果是在判刑前被羁押的,每羁押一天1天可以折抵刑期一天。
    所以一般拘留只会折抵刑期而不会被减刑。
  • 刑事拘留的期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刑法》没有污染环境罪的规定。但《环境保护法》第43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了类似规定,并进一步明确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比照《刑法》第115条和第187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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