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债务人是工厂会计,不合理是会计签字盖公司印章,那个会计也是股东之一,我现在也可以告诉他有连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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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婚姻法》除了规定夫妻财产共有之外,还规定了夫妻分别财产制度。也就是说,夫妻之间可以将共有财产约定为分别各自所有,在这样的经济约定之下,夫妻两人各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对各自所有的财产都有完全的支配权,如果一方为了个人事务向另一方借款,其本质与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无不同,这种借条与普通的借条—样,借多少还多少,并无太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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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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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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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