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产品的供货商,纯传统的生意,去年一个朋友A来进了很多我的货,说是去天津用我们的产品做生意,先打款后发货。当时A说为了转账方便,问我要了一张我的银行卡,作为货款转账用,我没多想就给A了一张不用的卡,大概合作了2个月左右,每次都是A用我给他的那张卡给我转账,我确认款到账后才给他发的货。货款总共才3万元左右,2个月后A就不做了,人也联系不上了。后来我就接到了天津的人打来电话,说A搞传销、诈骗等,他们被骗的钱都打到我借给A的那张卡上了,天津的那些人要起诉A,但是找不到人了,现在找到我这里,我只是一个传统的生意,根本没有搀和A的那些事情,我这里有借给A的那张卡的银行对账单(因为是用我名字开的户,所以直接就在银行打印出来了),有每一次A用我借给他的那张银行卡给我转账的记录以及我另一张卡上对应的到账记录,还有发货的物流单。那张卡上的其他钱,都被A提走了,余额为O。我想咨询下,他们直接的这种纠纷,如果诉讼的话,是否会涉及到我?我是否要承担责任?谢谢

物流纠纷
2019-01-05 15:32: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此,对方构成诈骗罪,建议您报警处理。现在冒充警方诈骗的非常多,还有冒充检察院、法院进行诈骗的,不要相信这些,更不要给他们汇钱,谨防上当受骗。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转账记录只能证明对方收到了钱,不能证明是否是借款,但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借款款必须是双方的,也就是说,必须对方也承认,才能生效,如果对方承认借款,那就是完整证据,如果对方不承认,那就必须有别的证据与此相印证,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
    因此如果想要追讨债务,必须尽心债权债务确实存在的证明,这就需要转账单之外的证明,当然,如果仅仅只有转账记录,仍然可以起诉。
  • 涉及债务纠纷案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
    0.5%因此贷款纠纷有关起诉的问题可以依照上述规定缴纳诉讼费。
  •   我国《刑法》对传销犯罪的打击,主要针对在传销犯罪中的组织和领导者,对一般违法人员,本着教育、挽救大多数的原则,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于传销被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可及时聘请律师介入案件,以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的立法精神,刑法的立法本意并不是要打击所有的传销人员,因此正确理解传销组织中的组织、领导行为尤其重要。最新的司法解释,所谓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以及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传销活动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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