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丧偶(前妻至今死亡45年)后携两孩子再婚,婚后(与现任妻子至今生活40年)又育有一子。房产为再婚前公租房。拆迁费是否属于父亲个人财产?与死亡前妻是否有关?前妻孩子是否有权继承,继承多少份额?父亲不愿分配拆迁款的情况下他们是否有权继承?

2019-01-05 15:03: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 这里涉及到民法理论中物权和债权的关系。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个人名义购买房产之后即成为产权人,对于其所购房屋依法享有所有权权益。其用于支付房款的银行按揭贷款,实际上是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虽然从表面看,婚后另一方参与还贷的行为也为房屋产权的取得在做贡献。但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仅仅是在偿还银行的债务,与房屋产权的归属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并不改变房产作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偿还的贷款属于其个人债务,对于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另外,婚前和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并且已经付首付款,这可以作为拥有该房产的证明,而房产证只是拥有产权的标志,即使没有办理房产证,该房子依旧是其婚前个人财产。
      现不再承认夫或妻一方的可经过一定时间而自动转化为。因此,在婚后没有就该房屋的所有权达成新的约定,当不再存续时,房屋的产权没有变动,程女士仍是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不因婚姻关系的缔结或解除而发生变化。
  • 首先,有遗嘱的话,按遗嘱进行继承,不发生法定继承
    其次,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指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的话,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等额继承遗产,即有几个人分成几份,分别继承(前提是先析产,明确哪些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指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继承,也是等额继承。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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