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第一次协议大女儿跟被告生活由被告抚养,二女儿跟原告生活由原告抚养,第二年又签了份补充协议,二女儿随被告生活并由被告一人承担抚养费。6年后原告起诉被告要回6年的抚养费和以后几年至18岁的抚养费。但这6年二女儿一直是随母亲生活的,没有和被告生活在一起,被告不想出这抚养费,打官司能赢吗?

离婚
2019-01-05 13:41: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从法律角度讲你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但从情感角度来说建议你跟孩子的爷爷奶奶耐心详谈,毕竟你的孩子现在是他们唯一的安慰,可以跟他们谈孩子后续的教育等问题,毕竟老人不可能像你一样能陪孩子走更远。可以折中一下要求他们把抚养权转到你名下但孩子继续生活在他们身边,类似这种折中方式可能大家都能接受一点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如果没有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的。
      离婚协议书生效的要件就是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证,在没有办理离婚证的情况下,该离婚协议书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任何一方具有权利否认该协议书的效力,然后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证,当事人是不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的,因为双方已经离婚了,但是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单独去法院诉讼。
  • 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更直接地回答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