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性别女,离婚,孩子归男方。我们离婚的时候,离婚协议书上写着“不要照顾孩子,不要给抚养费”。这有法律支持吗?如果我不付赡养费,男方可以起诉我吗?

离婚
2021-04-25 14: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所以,你完全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给与抚养费,并中止对方看望孩子知道中止事由消失为止
  • 你好,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入拒不支付,你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 如果己经离婚了,女方没有按离婚协议书约定执行,可以起诉要求按协议执行支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