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之间吵架,两个男孩,晚上自习的课休息。不太严重。脸部受伤。医院的检查费用是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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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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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议报警处理 具体根据过错情况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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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赶快报警处理,并且及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我的解答帮助到你,请点击“采纳”并给予“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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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