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顾客欠借款,有字据,但未写还贷时间,口头上同意过几回说过几天就给,到现在大半年了没送,如今通电话也不接,我想问一下应该怎么办

经济犯罪
2021-04-25 11:5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同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不同。
    《担保法》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可以起诉,建议补强证据
  •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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