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玻璃工厂工作待遇不好,我就不说了。工作时间增加了很多工作,工作结束后也有很多工作要做!完成后可以回家。这些要经过领导检查处罚。
2021-04-25 03:17:5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在公司吃饭时间不应该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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