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农村有承包地,买了保险把户口迁到市内,现在承包地被占领道路工程,当地说没有户口,不给予补偿。这个有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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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户口是2014年11月12日河南省发表的文件,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这一深化户籍改革举措,真正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城乡之间迁移。
农村户口:
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根据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后来,非农业户口被说成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
界定为农村户口,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现户口登记在村委会、依法承包农村责任田、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农业税费并承担农村公益事业劳务、没有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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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有房无户口,应认定没有该村的村民资格,因此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即不能享受到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比如家庭承包土地分配待遇、房屋拆迁时的安置补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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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按照户口还是按照房屋进行补偿的呢?如果按照房屋产权进行补偿,补偿是给实际产权人,按照户口的话看你是不是符合补偿条件。正常来说房屋拆迁只要不是违建都应当进行合理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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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