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两个男孩,小一岁三个月和我在一起,大七岁和男人在一起,现在孩子入学需要学费,我该怎么办,我想带孩子回老家,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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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生育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按我国《人口与
计划生育法》的规定,不履行计划生育政策,不符合生育条件而生育子女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
抚养费。如果夫妇违反国家规定超生孩子,有关部门向其
征收社会抚养费有法律依据。
按我国《
收养法》的规定,公民不能随便送养自己的孩子,因为这样会逃避法定抚养义务。只有存在“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形,生父母才能将子女送养他人收养,而且要使收养关系得到法律的保护,必须由双方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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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处理,或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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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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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