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儿子是四川户籍,如今初三,我还在上海市,如今想把小孩送到上海市来念书,能够转到上海上学吗,都需要什么办理手续

2021-04-24 13:02: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以本人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就近入学为原则;  
    2、如果当事人的子女要在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应具体咨询对口学校的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在对方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才能转学籍就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你好,这种情况呢,需要找到接收他的学校,然后根据这个学校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 你好,可以申请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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