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十五年,保险十三年,工作中突然生病出血,治疗一年半不能上班,是病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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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在二十天之后死亡,并不属于工伤,但是因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费用,所以家属是可以起诉单位要求单位支付医疗可报销部分,并要求单位支付养老保险支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 金中支付。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 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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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询问社保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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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到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关系吗?如果是的,没有赔偿,但是如果企业少交社保的,可以要求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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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