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踢孩子,自己不觉得重,带他去医院,医院说没事,孩子的监护人要钱是合理的吗?多少钱合理?

2021-04-23 15:1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害学生8岁以下)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害学生8岁以上)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你好,与对方家长协商处理
  • 你好,报警处理,根据双方责任大小以及实际损失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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