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农村危房改造的名益盖二层,达到总面积180平方米。问?向哪一个单位反汇状况?可以把违章建筑扒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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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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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当地的具体的补偿政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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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政府查询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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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