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的物品都转交到法院到了,可是那一个警报的纪录也没有读取,如何能够读取,找什么人写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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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
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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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报警处理,可以去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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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警方寻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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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